你好!看到貴公司回購計劃已經實施,非常欣慰。我想問一下有關回購信息批露規則是什么?首次回購需要批露嗎?每回購多少需要批露信息?還是每月批露一次回購情況?
尊(zun)敬的投資者,您好。
《上海證券交(jiao)易所(suo)上市公司回購股票(piao)實(shi)施細則》的相關規定如下:
“回購期間,上市公(gong)司應(ying)當在以下時(shi)間及時(shi)發布回購進(jin)(jin)展情況公(gong)告,并在定(ding)期報告中公(gong)告回購進(jin)(jin)展情況:
(一)首次(ci)回購股份(fen)事實發(fa)生的(de)次(ci)日予以公告;
(二)回(hui)購(gou)股份占上市公(gong)司總股本的(de)比例(li)每增加1%的(de),應(ying)當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予以公(gong)告;
(三)每(mei)個月(yue)的前3個交易日(ri)內公告截至上月(yue)末的回購進展情況。
前款規定的公(gong)告內容,至少應當包(bao)括(kuo)公(gong)告前已回購股份(fen)數量、購買的最高價(jia)和最低價(jia)、已支付的總金額。
上市公(gong)司在回購(gou)(gou)股份方案規(gui)定的回購(gou)(gou)實(shi)施(shi)期限過半時,仍(reng)未(wei)實(shi)施(shi)回購(gou)(gou)的,董事會應當公(gong)告(gao)未(wei)能實(shi)施(shi)回購(gou)(gou)的原因和后續(xu)回購(gou)(gou)安(an)排。
公告(gao)期間(jian)無須停止(zhi)回購行為。 ”
感謝(xie)您對公司的(de)關注(zhu)。